在“三孩”政策正式落地前“三孩生育手续办理”已成为近段时间大家面临的一类新问题不少网友争相询问准生证能不能办?何时能办?各地从自身层级掌握的信息出发尽可能地予以了答复//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生育登记先备案后补办//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回应三孩准生证申领问题时明确提到,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西藏自治区7月10日,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妻子是西藏拉萨的国企员工,他们计划生育第三个孩子,现在是否可以申请三孩的准生证?将来产假是怎么执行呢?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介绍,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行了联系,答复如下: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我区目前尚未出台“三孩”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产假等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湖南临湘早前,湖南临湘在回应三胎准生证办理事宜时提到,三孩政策的落地还需要一个过程。这需要国家重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湖南省实际,对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以新修正的《条例》宣布施行的时间和国家三孩生育政策调整后出台的相关规定时间实施。目前法律法规尚未修改,生育证只能依原规定办理。安徽休宁县安徽休宁县政府办对于相关问题则答复称,可以生育第三孩。但鉴于当前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办理生育三孩相关手续,可以先告之所在镇政府,便于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相关优生优育服务。待具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出台之后,再依据政策规定补办相关证件。另请携带身份证到休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孕期保健手册,开展孕期保健服务。//“三孩”政策在广东如何落地?这场座谈会释放了这些信号//7月10日,在“优化生育政策建设健康广东——年第32个世界人口日专题座谈会”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广东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纪乐勤表示,要坚持从广东实际情况出发,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努力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增强家庭发展能力,释放生育政策潜力。// 出生人口下降 群众生育意愿有待释放 //近年来我国的出生人口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为什么会这样呢?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在今年5月31日接受了新华社的专访↓↓答:一是生育妇女规模减少,婚育年龄推迟。一方面,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规模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婚育年龄推迟造成当期生育的妇女减少。-年,我国女性平均初婚、初育年龄分别从23.6岁、24.3岁推迟到26.3岁和26.9岁。此外,全国结婚登记人数连续7年下降,年相对年减少了40%。二是群众生育意愿降低。目前,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仅为1.66个。教育、住房、就业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抉择的关键。调查显示,想生不敢生的原因,“经济负担重”的占75.1%,“没人带孩子”的占51.3%,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占34.3%。三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我国出生人口与年同期比较下降幅度较大,可能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一定关系。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在加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改善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等方面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答:预计“十四五”末期,我国将由轻度老龄化转入中度阶段(占比超过20%),在年前后进入重度阶段(占比超过30%)。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加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 实施三孩政策需要哪些配套措施?↓↓答: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小编发现有一些配套措施此前已开始探索比如,今年,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地方申报、实地调研、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同意将全国15地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在广东,年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现合并实施,意味着只要参保了医保,就能同时参保生育保险,享受应有的生育医疗待遇。你想生三娃吗?重磅!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来了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年6月26日)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二)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 (三)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有利于满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提振生育水平。 (四)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仍然处于紧平衡状态,脱贫地区以及一些生态脆弱、资源匮乏地区人口与发展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引导人口区域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六)主要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 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积极稳妥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协调公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切实解决群众后顾之忧,释放生育潜能,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以均衡为主线。 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谋划部署,兼顾多重政策目标,统筹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改革为动力。 着眼于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于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深化改革,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提高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 ——以法治为保障。 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依法实施,将长期以来党领导人民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方面的创新理念、改革成果、实践经验转化为法律,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新时代人口工作行稳致远,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七)主要目标 到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 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 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 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十一)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 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 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 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未完待续)戳图看全文↓↓↓ 来源:新华社、国家卫健委 |